五月初二天曹掠剩下降
五月初二天曹掠剩下降,天曹掠剩下降,下降即上界仙神来凡间巡查的意思。掠剩神始见于唐牛僧孺《玄怪录》卷三《掠剩使》:韦元方外兄新平县尉裴璞,元和五年卒于官;长庆初韦途遇裴,裴言己今为阴官“陇右三川掠剩使”。其职掌如二人对话云:裴曰:“吾职司人剩财而掠之。”韦曰:“何谓剩财?”裴曰:“人之转货求丐也,命当得此,忽遇物之稍稀,或主人深顾,所得乃逾数外之财,即谓之剩,故掠之焉。”韦曰:“安知其剩而掠之?”裴曰:“生人一饮一啄,无非前定,况财宝乎?阴司所籍,其获有限,获而逾籍,阴吏状来,乃掠之也。”韦曰:“所谓掠者,夺之于囊耶,窃之于怀耶?”裴曰:“非也。当数而得,一一有成,数外之财,为吾所运,或令虚耗,或索横事,或买卖不及常价,殊不关身尔。”

自北宋末以来,掠剩神信仰已渗透入道教的天曹和地狱的神灵谱系。除五月初二日外,每月初二和十六日,皆为掠剩神的“下降”之日;十一月则十六与十七连续两日下降,且于十七日下注云“天曹掠剩下降,照管人间善恶之日”。可见此神全年有二十四天会下降人间。
掠剩神属正义之神而受到人们的敬畏,如南宋朱继芳《城市》诗云“百人聚处小喧阗,析到秋毫似计然。见说天公还掠剩,鹄形怀宝度饥年”
唐宋商业繁盛,但由于商业律法尚未规范,监管不严,奸商与高利贷者的巧取豪夺、牟取暴利加剧了社会的贫富分化,故社会上流行掠剩的普遍心理;掠剩之行实现着社会公正,故其神是令人敬畏之神。福报不够,天曹掠剩道教讲究福报,一个人在世的福报与他所得的资源、财富都是紧密相关的,福报越多,财富越多,如果你的福报不够,天曹掠剩就会将与你福报不匹配的资源、财富都给散去。掠剩,掠便是掠夺,剩便是多余的部分。
《道门定制》卷九所列“地府七十二司圣位”中有“地府管掠剩案判官”之位。天曹掠剩的职责是考量人的福德是否人的资源、收入相匹配,如果不匹配,他会用一些方式让不匹配的这部分都散去。如果人平日不积福,自己的福禄本身就不丰厚,真有一笔钱,有一个好事儿掉在你身上,很轻易就被“掠剩相公”劫掠去了。那就不是你的东西,是“无福消受”。
陆游《村邻会饮》诗说:“人间哀乐不可常,掠剩有鬼在汝傍。”大意是说人的欢乐不可长久,因为有掠剩鬼在一旁窥探着,随时准备掠夺你所拥有的一切。这提醒我们要行善积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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