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月十一消灾解厄天尊临凡,恭迎消灾解厄天尊下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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岁首正月,时序流转,新春余韵未歇,上元灯火渐明。农历正月十一,在道教信仰与民俗传承中,是消灾解厄天尊下降的吉日,亦是承前启后、拾遗补缺、阖家安和的良辰。道以慈心化世,俗以礼义传家,一日之间,仙凡相应,福慧同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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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教典籍记载,正月十一为消灾解厄天尊(消灾延寿天尊) 降临凡间之日。天尊以大悲愿力,拔苦与乐,消无妄之灾,解累世之厄,延福寿之龄,保安康之身。各地宫观依科设醮,持斋诵经、焚香礼拜、放生济度,祈愿国泰民安、风调雨顺;善信斋戒沐浴,虔心礼忏,供灯祈福,求家宅清宁、身心康泰、诸事顺遂。

 

此日之礼,合于道法自然、止恶扬善之旨。《道德经》云:“天道无亲,常与善人。”消灾不在外求,而在内心清净、行善积德;解厄不在繁仪,而在知止知足、敬天爱人。天尊垂慈,以感应度人,教人常怀敬畏,常行慈悲,自然灾消难散,福至心灵。

 

民俗之中,正月十一亦有子婿日、请紫姑、挂灯启上元之俗。岳父宴请女婿,敦亲睦族,礼尚往来;祭奉紫姑,祈护闺门、安宅舍;家家户户挂起灯笼,为元宵灯会启幕,寓意灯火通明、前程光明。“十一”谐音“拾遗”,意在补足缺憾、圆满心愿,将新春福泽细细收拢,不浪费、不疏失,尽显勤俭惜福之道。

 

灯为火之精,对应道教灯仪之旨:一灯破暗,百慧丛生。宫观燃解厄长生灯,家门点上元祈福灯,灯灯相续,照破烦恼无明,照亮平安坦途。上承天尊慈光,下应人间和美,正是“道在日用,德在平常”。

 

值此正月十一,愿世人:

心存大道,身行善事;

灾厄尽消,福寿绵长;

六亲和睦,家宅安康;

上元吉庆,万事胜意。  

 

消灾解厄天尊属于道教十方天尊之一。

《高上神霄玉清真王紫书大法》曰:“口舌、刀兵、虎狼、恶人咒诅、大灾、水火劫运,悉皆朱书,祈祷吞带,其厄立退。服了,念消灾解厄天尊三百声,立解也。”

 

《太上洞真贤门经》曰:天尊告十方天尊曰:汝今以我之气化身下降东方。若有一劫人民见世受苦,则曰......北方消灾解厄天尊济生......若有众生遇其灾厄,随方禳谢,祈祷醮礼,善无不应。而说偈曰:

以此要法,流通世间。

若有见闻,无量因缘。

善男信女,依事修行。

行平等行,心念欢喜。

有行之者,亦皆成就,

正入无为,不退因缘。

一切众生,当信是言,

受此正教,精勤奉行。

 

上述道经中记载,只要善男信女一心向善,不造罪业因果,发心忏悔改过,定能积德获福寿报,灭除罪业,获得消灾解厄天尊庇佑,由此也可感知上天对人及生命的护爱之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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